公司章程
一、人员招聘与任用
1.1公司在人员聘用过程中不收取任何形式押金、保证金或扣押身份证、学历证等;
1.2应聘者一经录用,试用期为三个月,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。
二、考勤管理规定
2.1 工作作息时间规定
2.1.1 公司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7.5小时,每周5天半,计40小时;
2.1.2 上班时间:上午8:30~12:00,下午13:30~17:30;
2.2 加班管理规定
2.2.1 公司员工均为月薪制,原则上不加班,确因工作之需要,员工依公司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外自愿工作,视为
加班,公司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调休;
2.2.2 加班费支付标准:
A.周一至周五8小时外加班,加班费以基本工资的1.5倍计算;
B.周六至周日加班,加班费以基本工资的2倍计算;
C.国家法定假日加班,加班费以基本工资的3倍计算;
2.3 上班时间异常:
2.3.1 迟到/早退:不足10分钟不予计算,超过刚以小时计算扣薪;
2.3.2 旷工:超过1天未上班(且无任何请假手续)视为旷工,旷工扣除当天薪资。
2.4 请假管理规定
请假以小时为单位,每天7.5小时,相关规定如下表:
假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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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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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假天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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薪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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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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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体治疗、休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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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天/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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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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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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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私人事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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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天/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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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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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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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婚登记3个月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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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天晚婚13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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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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丧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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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、配偶、子女去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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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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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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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外)祖父母、配偶父母去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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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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兄弟姐妹去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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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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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休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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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职工作满1年以上者,可休假5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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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5 法定假日:依国家规定享受假期(元旦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各1天,春节3天,国庆节3天,共11天)。
三、薪 资
3.1 薪资计算:月薪制,从当月1日至月底为1个月。平均月工作日为21.75天。
3.2 薪资发放:公司每月定期发放上月薪资(次月15日前发放),如逢节假日则顺延。
3.3 薪资保密:任何人不得打听或泄露个人薪资及相关信息。
3.4 薪资说明:依据工作性质、学历、经历和个人贡献等不同订立不同的薪资级距。
工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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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能描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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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薪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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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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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度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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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管加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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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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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级电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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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0~18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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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~4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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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勤100元
出工奖300元(15天以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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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主管8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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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级电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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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00~26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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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~8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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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级电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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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00~36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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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0~16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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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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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联工程师证,实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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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00~3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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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0~18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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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联工程师证,经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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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00~45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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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0~2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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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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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习业务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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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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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~4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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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客户群每笔另提成3 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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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深业务代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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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~4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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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~2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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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奖金福利
4.1 全勤奖:当月无矿工、迟到、早退或消极怠工等现象,公司给予全勤奖100元/月;
4.2 提案奖:提出有效提案,为公司节约成本(含资金、人力、时间等)或提升公司整体 形象,公司总经理酌情
给予奖励。
4.3 业务奖:员工成功为公司接获订单一笔,按订单总额3 %提成。
4.4 出差及补助:深圳内,依实际产生金额报销
深圳外,补贴生活费30元/天,其它路桥费、住宿依实际报销。
4.5 高温补助:室外高温环境作业100元/月(依政府规定)
4.6 节日福利:端午等传统节日发放福利品或福利金。春节后准时上班者发开工红包。
五、保 险
社会保险:公司依当地政府法规要求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。
六、员工离职与异常处理
6.1 辞职:员工离职须依规定提前申请(原则上提前一个月申请),并填写《离职申请单》,经总经理批准后,办
理完毕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。
6.2 自离:(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自动离职)
A.未经申请之离职者
B.请辞未准自行离职者
C.连续旷工达三日者或三个月内非连续旷工达四日者
D.未依离职规定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给公司造成损失,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6.3 辞退:因公司停业、转让、业务紧缩等原因而产生的富余人力,因员工个人表现不佳经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,
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达到开除条件者,公司予以辞退。
6.4 开除:(犯有严重过错或屡纠不改者)
A 主管交办工作推动不力或拒不听从主管工作指派,情节恶劣者;
B 违反工作场所纪律或妨碍工作秩序,情节恶劣者;
C 擅自处理公司余料、虚报项目或费用以及恶意损坏公司财物者,
D 酒后上班,影响恶劣者;
E 遗失公司重要文件、机件或泄漏公司报价信息或其它机密行为者;
F 利用公司资源办理私事屡纠不改者;
G 上班时玩电动游戏、计算机游戏、上网聊天者,影响其它人员工作者;
H 违反工作安全、劳动保护规定,导致火灾、环境污染或其它重大事故者;
I 在对外交易中失职或玩忽职守,导致公司损失严重或损害公司形象者;
J 连续旷工三日或三个月累计旷工达四日及以上者;
K 伪造涂改账目及其它文件欺骗公司、客户者;
L 虚报差旅、加班及其它结报数据谋取不正当之利益者;
M 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,对公司名誉造成不良影响者;
N 因涉嫌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或参加非法组织者。
七、教育训练
7.1 新进员工需了解公司文化制度与专业技能、安全要求等,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。
7.2 在工地上必须服从所在公司管理规定,如有入厂施工教育训练须参加。
八、工作安全
8.1 在危险危害岗位和环境作业,员工须佩戴劳动防护设备或防护用品;
8.2 在操作电力系统或相关设备时,未经培训或无相关资质证书者严禁操作;
8.3 在调试电力控制设施时须挂牌,防止误操作造成事故;
8.4 严禁酒后作业,身体不适时不得从事电力或其它危险危害岗位作业;
8.5 现场作业必须遵守所在公司管理规定。
备注:本手册属公司内部资料,员工离职时须退回公司,手册以指导、教育为主,手册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所有,如有与劳动法或其它法律法规相抵触,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。
公司名称:深圳市华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
签 发 人:赵辉(总经理)
签发日期:2010-8-1